中国农业大学2026年本科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农业大学章程》,结合本校本科招生工作的详细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学校校名为中国农业大学,简称中国农大,英文名称为China Agricultural University,英文简称CAU,学校网址为。上级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校东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西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
第三条学校为国家公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国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法律法规者,颁发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委员会,依照国家关于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领导开展学校本科招生的各项工作。
第五条中国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宣传、组织实施本科生录取等日常工作。
第六条本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七条学校本科招生类型包括普通类、强基计划、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中外合作办学、民族班计划、南疆单列计划、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等类型。本科招生专业涉及农学、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等7大学科门类。
第八条学校2026年继续对全国招生。学校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数量、生源质量等因素,结合近年招生计划落实情况,确定各省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公布的为准。学校安排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1%的名额作为预留计划,大多数都用在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九条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招生计划,若合乎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条2026年学校有45个专业纳入到19个大类招生,39个专业直接按专业招生。除动物医学类专业学制为5年以外,其余专业学制均为4年。
第十一条按专业大类录取的考生,入学以后将按专业大类统一组织基础教学,1~2学年以后,学生通过你自己的专业兴趣、就业意向、教学资源等情况,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继续学习,毕业时达到毕业要求获得相应专业的毕业证书。
第十二条水产养殖学、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葡萄与葡萄酒工程、电子商务、草坪科学与工程、生物质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营养与健康前沿班)、城乡规划、酿酒工程、动物科学(伴侣动物)等12个专业仅在全国部分省份招生;新生到北京报到,在北京完成第一年的学习后,从第二年起到中国农业大学烟台研究院(山东省烟台市)进行教学和实习直至毕业;以上专业本科生仅限在烟台研究院12个专业内申请转专业。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公布计划的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公布计划的105%以内。
对于符合国家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在普通类统考招生中,学校原则上认可各省级招生的全国性加分投档政策,但最大加分不允许超出20分,按照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安排。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的各类招生项目。
学校对普通类招生的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以投档成绩作为主要是根据,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分数相同的考生竞争同一专业时,将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简称理综)/文科综合(简称文综)科目的成绩,优先录取单科成绩高者,直至完成该专业计划。综合改革省份以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中选测科目的最高成绩作为理综(文综)成绩进行比较。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足以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参考考生成绩、所报专业倾向等调剂到其他按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第一志愿实施平行志愿的省份,如投档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一般不予退档。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语种。学校在外语教学中目前只提供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原则上应有一定的英语基础。
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强基计划)的首批高校之一,强基计划录取分数不低于当地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省份按省级招生划定的相应分数线为准)。按照分省计划,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中高考成绩占85%,校考成绩占15%。
学校承担国家专项计划,2026年继续面向国家规定区域招生。录取分数不低于当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省份按省级招生划定的相应分数线为准)。
学校承担高校专项计划,2026年继续面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规定的区域招生。录取分数不低于当地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未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为普通一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学校的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传播学(中外合作办学)、农林经管(中外合作办学)、人工智能(中外合作办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等专业安排在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且仅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到中外合作办学相关专业的考生,入学以后不可以申请转专业。
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各招生专业(类)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要求,按照学校提前公布的2026年拟在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的各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执行。
学校招收身心健康、体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考生。除规定的条目外,根据学校专业培养的实际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情况作以下补充规定: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理科试验班(生命科学)、生物育种科学、农学、种子科学与工程、园艺、园林、植物保护、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态学、环境工程、动物医学、中兽医学、兽医公共卫生、动物科学、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安全质量与安全、食品营养与健康、葡萄与葡萄酒工程、化学、应用化学、水产养殖学、生物工程、生物质科学与工程、城乡规划、酿酒工程等专业。
2.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上述轻度色觉异常不能录取的专业外,还包括应用气象学、地理信息科学等专业。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照招生体检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学校收费标准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2026年本科学费标准为:授予农学学士学位的专业学费为3000元/(生•年);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传播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内学费,一年级10万元/(生•年),二年级起12.98万元/(生•年);农林经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内学费,一年级8.8万元/(生•年),二年级起9.5万元/(生•年);人工智能(中外合作办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内学费11万元/(生•年);其余专业学费50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为900-1200元/(生•年)。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自教育部核准发布之日起生效。如遇教育部及相关省份高考招生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